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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智能制造专项奖励补助实施细则根据《慈溪市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慈党〔2017〕6号)、《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智能经济的十条意见》(慈党〔2017〕75号)、《宁波市推进规上企业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甬经信技改〔2017〕51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智能经济发展,推动智能制造示范和智能制造诊断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智能制造示范企业 (一)申报对象 1、行业范围属于家用电器、汽车零部件、机械基础件、智能装备、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我市重点鼓励发展的“3+3”产业; 2、企业应是本市注册、独立法人的规上工业企业。企业总体规模、实力及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 3、企业智能制造及智能产品研发生产处于本市领先地位,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增材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在处于本市行业前茅; 4、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设计、工艺仿真软件、制造执行软件(MES)、产品数据管理软件(PDM)、企业资源管理软件ERP、供应链管理软件(CR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PLM)、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应用软件等应用上取得成效; 5、愿意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扶持标准 列入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30万元奖励。 (三)申报、评审及奖励 1、申报 申报时间:次年3月30日以前。 由各地经发办(局)按组织所在地企业申报慈溪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 申请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经发办(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经所在地经发办(局)初审同意后,上报市经信局。 (1)慈溪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 (2)其他智能制造及信息化、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2、评审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上报企业进行评审,经公示,下达公布慈溪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名单。 3、审核奖励 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后确定奖励补助名单和金额。 4、其他说明 (1)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评级等级为B级以下和未完成市政府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不得享受本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2)企业获得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奖励后,不愿配合市经信局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的,经信局、市财政局有权收回已奖励金额。 二、智能制造诊断 1、补助对象:实施智能制造诊断的第三方智能制造服务公司,要求列入宁波市级及本市级智能制造工业工程服务公司名单或由经市经信局确认的服务公司。 2、补助标准:对上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含)规上工业企业实施诊断的,每家企业诊断报告补助2万元;对上年销售收入5亿元(含)以下规上工业企业实施诊断的,每家企业诊断报告补助1万元; 对获得宁波市智能制造诊断补助1万元的,按照本补助标准给予补差补助。 3、申报、补助 (1)申报 申报时间:企业诊断报告要求在2018年3月底之前完成,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完成诊断服务的企业应向属地经发办(局)上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及企业盖章确认的诊断报告,由属地经发办(局)统计汇总后,将完成的诊断报告上报市经信局。 申请材料:企业智能制造诊断报告书(6份)及电子档一份,大纲及要求见附件 (2)审核 市经信局根据诊断报告要求及服务公司资格进行审核 (3)兑现 通过审核的,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补助金额,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提供诊断服务的服务公司。 4、其他说明 (1)被诊断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以2016年为确认年度; (2)对企业自己选定的第三方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且未列入宁波市级及本市级智能制造工业工程服务公司名单,需由企业将第三方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公司基本情况及双方合作意向等情况报经市经信局备案,经确认后才能享受扶持政策。 附表: 1. 慈溪市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表 2. 慈溪市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申请报告书(大纲) 附表1: 慈溪市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所属地 所属行业主要产品 法人代表联系手机上年销售收入(万元) 具体联络员联系手机邮箱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近两年实施智能制造建设工程项目简介(项目名称、投资、效果等) 本企业智能制造的特色、亮点 申报企业声明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递交的申请(验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2、愿意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属地经发办(经发局)初审意见: 附表2 慈溪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申请报告书(大纲) 一、企业基本状况(行业地位、规模、产值、劳动生产率、研发能力及市场开拓能力); 二、产品介绍(包括名称、生产规模、智能产品关键技术参数、性能要点以及核心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等) 三、重点介绍企业智能制造水平(企业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现状,主要生产设备名称,近二年来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情况;从产品设计至售后服务各环节信息建设情况;装备自动化数控化、信息化与国内外同行先进水平的差距比较,以及企业在本行业内的特色亮点、突出典型经验和做法。可根据不同智能制造类型进行重点介绍。 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模式(车间、工厂):主要重点是工厂总体设计数字化(数字化模型、模拟仿真、核心数据库建设),产品设计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仿真、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全生命周期管理PLM),制造过程自动化(现场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关键工艺参数在线测量、自动化智能化制造装备应用),数据互联互通(实时数据库平台、数据库平台与过程控制系统、生产管理系统互通集成、基于工业互联网的现场数据可视化、信息共享及优化管理),制造执行系统MES(车间计划、排产、生产、检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企业资源计划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建设,供应链管理模块管理与优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信息安全技术),智能制造总体技术先进性自我评价。 网络协同制造:重点内容为网络协同型智能制造平台、 并行工程技术(异地的设计、研发、测试、人力等资源的有效统筹与协同)、制造资源的弹性配置、制造过程自动化、企业智能制造总体技术先进性评价。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重点内容为产品模块化设计和个性化组合、建立基于网络的开放式个性化定制平台、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建设、敏捷柔性智能制造、智能制造总体技术先进性自我评价。 远程运维服务:重点内容为远程运维服务平台(云服务平台)、 远程运维服务软件、远程运维服务核心模型、智能制造总体技术先进性自我评价。 四、已取得成效(在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生产效率、产品不良品率、能源利用率五个主要方面的取得提高等)。 五、下一步企业智能制造建设措施及计划。 |